建部:新增1573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
住建部近日公布第30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名单,共1573人,具体如下:
第三十批
根据《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150号)有关规定,经审核,1573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。

根据《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150号)及有关规定,经审核,1573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,准予注册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准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(2025年第三十批)
住房城乡建设部
2025年12月23日
https://www.mohurd.gov.cn/gongkai/zc/wjk/art/2025/art_cf1df520f468424ba0bdef527521a527.html
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实行实行网上申请,申请人登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,按照提示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信息,自动生成申请表,打印并签字、加盖聘用单位印章,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(或照片)。不需提供书面申请材料。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: ①初始注册申请表; ②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; ③身份证、照片; ④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; ⑤需参加继续教育的,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;(一个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120学时。注册两个专业的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可重复计算。) ⑥外国人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。 受理时长: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的材料提出审批意见,并在门户网站公示、公告。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延续注册、注销注册和遗失补办的一级造价工程师作出决定,申请人可在管理系统中查询审核状态及结果。 |

